新泰一中北校摄影协会章程
新泰一中北校摄影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一、新泰一中北校摄影协会是本校摄影爱好者的组织,由学校社团中心领导负责开展活动。
二、本会宗旨是培养会员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与体验,促进会员提高自身艺术素养,以有关摄影活动为载体,组织摄影爱好者从事有关摄影活动,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为促进我校宣传工作而努力。
三、本会在宪法、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,团结和指导广大会员在校园内外开展摄影活动。
四、本协会积极配合学校重要活动的宣传,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。
第二章 活动内容及形式
一、通过举办讲座、报告等活动,加强交流,努力学习,深入生活,不断提高摄影技术。
二、以竞赛、采风、展览等多种实践形式,积极创作反映学校学习生活、社会经济发展的好作品,提高会员的社会责任意识。
三、举办有关摄影展览,出版摄影画册,举办摄影赛事,建立、维护摄影交流网站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设置
本协会设名誉会长两名,会长一名,副会长两名,秘书长一名,副秘书长两名,宣传部长一名,其他理事会成员5名。办公室设在学校社团中心。理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,任期一年。
会长职责:
负责协会工作,制定工作计划,活动方案,具体组织活动并领导实施。安排协会内部分工,处理对外事务并领导实施。
副会长职责:
制定工作计划并领导直属部门实施计划。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工作。组织各会员进行摄影活动。
秘书长职责:
辅助会长处理协会大小事务,接受咨询。与外界联系,监督协会章程 ,纪律遵守情况。
副秘书长职责:
负责办理会员入退会手续,策划、组织协会各项活动。
宣传部长职责:
协助秘书长做好学校有关活动的宣传工作。
第四章 会员
一、会员制度
1、会员以自愿为原则,凡赞成本会章程,爱好摄影并致力于学习摄影的本校教师、学生,在摄影事业上有一定成绩的,均可申请入会。
2、凡志愿加入本会者,需经会员介绍,填写申请表,附交自己的摄影作品,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后,成为本会会员。
二、权利和义务
1、协会成员不分年级、班级,一律平等,均有选举和被选举权。
2、服从协会管理,遵守章程及规章制度,按要求参加各类活动。
3、会员有向摄影协会提供作品的义务,著作权、所有权归原作者所有,会员有要求协会保护之权利。
三、退会及其管理方法
1、如无特殊原因,三次不参加集体活动者视为自动退会。如本人提出退会申请,经理事会通过者,可给予退会。
2、如有违反社团管理者,将由理事会给予批评或教育,情节严重者由理事会通过除名。
3、以上各种情况退会时收回其会员证并注销。
4、若因毕业或其他情况正常离校退会,会员证可由其自行保留,但须由理事会做退会标记。
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
当有必要对章程进行修改时,由会长及全体半数以上会员提出,经同意通过方可修改章程,修改后的章程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会员通过方能施行。
本章程即日起正式实施。